各位入圍體檢考生:
請面試結果為“入圍體檢”的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、黑色水筆、鉛筆,于明天(4月18日)上午8:10在我院龍灣院區(qū)行政后勤樓2樓食堂集合?,F(xiàn)將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按時參加體檢,謝絕家屬陪同。不按時到指定地點集中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。
二、嚴禁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,發(fā)現(xiàn)頂替者,取消體檢資格。
三、考生應在《體檢表》上如實填寫病史,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,后果自負。
四、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飲酒,避免劇烈運動。
五、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、B超等檢查,考生須在當天參檢前保持空腹。不要穿胸前帶有亮片或金屬的衣服以免影響檢查,女性受檢者不要穿連褲襪。
六、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,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;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憑醫(yī)生證明,事先告知體檢工作人員,勿做X光檢查。
七、對視力、聽力、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可當場申請復檢,經同意后安排當日復檢;對病理性心電圖、病理性雜音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可當場申請復檢,經同意后安排當場復檢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在體檢初檢醫(yī)院進行。需要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,如考生不按規(guī)定要求進行檢查的,當場簽字確認,視為放棄該項檢查。
八、請配合醫(yī)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,勿漏檢。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,將會影響聘用。
九、體檢按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有關內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2〕65號)等文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十、體檢醫(yī)師可根據(jù)實際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、檢驗項目。
十一、考生對非當日、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,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,向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復檢申請。逾期不予受理。復檢原則上只能進行一次,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,復檢有關費用自理,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。
十二、在體檢過程中考生須服從帶隊人員管理,不得向醫(yī)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打聽體檢結果,不得擅自離開。體檢結束后立即開通手機,保持通訊暢通(以注冊報名時所留聯(lián)系方式為準)。
十三、在體檢過程中有舞弊或其它違紀情況的,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附件:溫州醫(yī)科大學附屬第二醫(yī)院、育英兒童醫(yī)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(2024年第一批)考試筆試、面試結果.pdf